云南省漾濞彝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第二章 植树造林第十三条有效国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以及城乡空闲地,要按规划在规定期限内植树造林。地方法规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