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第十条有效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遵守本规定,组织属地管理或者责任范围内的居民、单位以及宾馆、酒店等服务企业制定公约,诚信自律。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规定。地方法规 · 铜陵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