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种畜禽管理条例/第四章 种畜禽生产经营第十六条已废止销售的种畜禽必须符合品种质量标准,同时附有完整的种畜系谱档案和《种畜禽合格证》,并做到种畜每头一证,种禽每批一证。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