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市、区、县属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离任,依照本条例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以下简称离任审计)。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