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地名管理条例/第五章 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建设、公安、房管、国土规划等部门应当与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互通基础信息,共同做好地名公共服务基础建设,实现资源共享。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