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地名管理条例/第四章 标准地名的使用第二十三条已修改标准地名图书的出版印刷,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地名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地方法规 ·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