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饮用水地下水水源的保护第二十三条已修改饮用水地下水水源准保护区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化肥;(二)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