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 火化管理第十四条有效无名、无主遗体的火化由公安机关负责,所需费用由民政部门从社会救济费中支出。地方法规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