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盟佤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有效严格控制烧柴消耗量,积极推广节柴灶,以煤、电、沼气等燃料代柴。鼓励农户发展薪炭林,烧柴由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公所(办事处)实行限额管理。地方法规 · 西盟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