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木材经营管理第三十条已废止经营木材的单位可凭营业执照进入木材市场销售或采购有证木材;以木材为原料的加工者可凭营业执照在木材市场采购有证出售的木材。无木材经营证照的单位和个人在市场采购有证出售的木材,只准自用,不得转手倒卖。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