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第三条有效自治县实行国家、集体、个人多层次、多形式、多林种造林,并以思茅松、西南桦、木荷、芒果、茶叶等为主,发展经济果木林、用材林、防护林、薪炭林。建立林业和林副产品的商品基地。鼓励集体和个人开发荒山,种植经济果木林、用材林,发展乡村、家庭林场和果园。以森林资源为原料的木材加工企业、林产品工业企业,要建立原料基地,营造企业自有的用材林、松脂基地林、林纸和林板原料林。对山区和贫困地区的林业和林副产品的商品基地,应优先给予扶持。地方法规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