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第二条有效自治县的林业实行以营林为基础,护林为重点,大力造林,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方针;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坚持森林资源消耗量低于生长量,大力发展用材林和经济林,到2000年完成绿化全县宜林荒山。地方法规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