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公益林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公益林建设、保护和管理,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维护公益林林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