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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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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民办中小学条例/第五章 办学保障

第三十九条

已废止

民办中小学的学生在升学、就业、参加考试和社会活动等方面,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学校的学生平等的权利。

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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