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民办中小学条例/第三章 行政与教学管理第二十四条已废止民办中小学应当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籍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