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七条有效管理中心应当定期检查单位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规定情况,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出具与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的资料。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