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残疾人保护条例/第三章 教育第二十一条有效教育、卫生计生等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指导和协调有关教育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机制,为接受十五年免费教育的残疾儿童少年,提供有针对性的教育与康复服务。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