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残疾人保护条例/第三章 教育第十九条有效教育、卫生计生部门和残疾人联合会应当组织教育、医疗、心理专家开展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就学咨询,根据其接受教育的能力,就其接受教育的形式提出意见。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