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本市鼓励和支持行业组织和其他节能社会团体在行业节能规划、节能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节能技术推广、能源消费统计、节能宣传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方面发挥作用。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