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青年志愿服务条例第十四条已废止青年志愿者组织可以根据需求向社会招募青年志愿者。青年志愿者组织向社会招募青年志愿者时,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志愿服务项目和青年志愿者的条件、数量、服务内容等。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