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村内兴办集体公益事业筹资筹劳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筹资筹劳应当遵循村民自愿、村民受益、量力而行、上限控制、民主决定、程序规范、使用公开的原则,实行一事一议。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