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城镇管理条例/第三章 建设管理第十七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城镇灯光亮化工程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灯光亮化工程投资纳入主体工程预算。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