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价格监督检查支持和促进公平、公正、合法的市场竞争,禁止和纠正价格违法行为,禁止和纠正违反规定的收费行为。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5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