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第二十九条已废止经营者有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三条所列行为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5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