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已废止价格监督以政府监督为主,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5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