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第三章 收费行为第十八条已废止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定期审验制度。审验办法由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5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