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第二十四条已修改调整属于国有资产的公共服务设施或者城乡社区公共资源用途时,应当优先用于居家养老服务。鼓励对闲置的场地、场所、设施以及其他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用于居家养老服务。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