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三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三条已修改自治区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所需资金由地方财政、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筹集。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设立、管理、使用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