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禁止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铁轮车、履带式车、全挂车、轮式专用机械以及设计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