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第三章 公路养护第二十三条有效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应当积极采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先进的技术装备,提高高速公路的养护管理水平,逐步完善高速公路的收费、通讯、监控及服务设施,保障高速公路的完好畅通。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