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六章 考核与奖罚第二十三条有效有录用、任免国家工作人员职能的机关,应当对拟录用、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录用、任命的重要依据之一。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