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六章 考核与奖罚第二十一条有效法制宣传教育实行考核考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应当参加统一组织的法律知识考试。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