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五章 环境卫生第三十八条有效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需求,规划引导建材、车辆销售、农产品交易、社区商业服务、加工制造、废旧物品交易等专业市场(场地)建设。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