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产城融合、规划引领、建管并重、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地方法规 ·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