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章 资金筹措与管理第三十四条已废止鼓励单位和个人捐助农村公路建设、养护。鼓励利用冠名权、绿化经营权、广告经营权、路边资源开发经营权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