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价格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受理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对价格违法举报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守秘密。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