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价格管理条例第十八条已废止公民、法人和工会、消费者协会等其他组织有权对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抵制和举报。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