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内部审计条例/第四章 审计程序第二十七条已废止未设立内部审计机构的单位,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按照本章规定的有关审计程序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