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应积极推广在本地区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的农业机械产品。

推广农业机械产品,推广前应当由省农业机械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鉴定。

推广农业机械产品,应当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农业机械使用者购买农业机械产品。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