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投资与优惠政策第二十条有效管理委员会应当制定、调整和公布开发区投资产业政策和产业指导目录。地方法规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