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湿地保护条例/第四章 利用第二十七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引导、扶持湿地周边区域居民科学利用湿地资源,发展生态产业。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