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第三章 管理和监督第十九条已废止本市实行收费监督卡制度。收费监督卡由收费管理监督部门发给被收费单位,收费单位在收费时必须如实填写。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