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 商贸计量管理第二十三条已修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配备与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检测设备,并进行相应的检定或者校准,保证量值准确可靠。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