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一条有效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座谈会、听证会、专家咨询、网络征询、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鼓励与倡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活动。有关城市管理的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裁决、行政监督等信息,应当采用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予以公开。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