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五章 用水管理第二十八条已废止禁止以营利为目的转售城市公共供水。禁止以私自改装、拆卸、倒装水表和表前接管等方式盗用城市公共供水。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7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