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五章 用水管理第二十七条已废止消防用水设施实行专用并装表计量。公安消防部门应当按季度将消防用水量通知城市公共供水单位,水费从城市建设维护费中列支。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7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