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条例/第四章 权属证书第二十六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制作、颁发或者伪造、涂改房屋权属证书或在房屋权属证书上标记、加盖其他印章。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