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五章 信息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管线权属、使用单位增加或者减少管沟中管线数量的,应当向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