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云南省抗旱条例
/
第二章 旱灾预防
第十四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鼓励和扶持单位和个人兴办抗旱服务组织。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三条
回到全文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