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南水北调条例/第四章 用水管理第三十条有效南水北调干线工程供水价格实行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相结合的两部制水价制度。两部制水价的具体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5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